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实际要求,经本人申请认证,村(社区)核实、街办审核,区城乡社保中心汇总。现就本月待遇恢复及补发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临潼区人社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进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账户解封恢复待遇及补发。
联系电话:029-83823269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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