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项目名称: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一)补贴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补贴标准:3000元/生/学年。
(三)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临潼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四)有关政策文件:国开办发〔2015〕19号,陕扶办发〔2015〕29号.
二、补助项目名称:互助资金占用费补助。
(一)补贴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互助资金协会会员)。
(二)补贴标准: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三)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临潼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四)有关政策文件:陕扶办发〔2017〕41号.
三、补助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
(一)补贴对象:临潼区水库移民
(二)补贴标准:600元/人.年
(三)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陕西省关于落实全国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
四、补助项目名称:村卫生室医改补助
(一)补贴对象:基层医疗机构确定的辖区村卫生室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村医。
(二)补贴标准:1.区卫生健康局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单位按照标准拨付,由各基层医疗机构依据对辖区村卫生室考核结果核算。2.按季度提取各基层医疗机构辖区卫生室药品网上采购金额、医保系统销售金额,以卫生院为单位核算出购销比率,对照基准(100%),分为Ⅰ类、Ⅱ类予以奖励(Ⅰ类上下浮动 10%以内(含);Ⅱ类上下浮动 10%-20%(含)),由基层医疗机构用于奖励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卫生室。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卫生局、西安市财政局《关 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市卫发〔2012〕309号)。
五、补助项目名称:农村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补助
(一)补贴对象:农村计划生育中心户长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卫生和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工资待遇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09〕572号)。
六、补助项目名称:农村卫生计生专干补助
(一)补贴对象:农村卫生计生专干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5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卫生和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卫生计生专干工资待遇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17〕18号)。
七、补助项目名称: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一)补贴对象:辖区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6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卫生和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市人计发〔2011〕18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八、补助项目名称: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费
(一)补贴对象:凡户籍在临潼区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依照本人申请领取高龄补贴
(二)补贴标准: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13号)、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老龄办发〔2012〕21号)
九、补助项目名称: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一)补贴对象: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市,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
(二)补贴标准:失独家庭城乡统一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夫妻共同领取3万元,失独夫妻离异的,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发放,失独夫妻丧偶的,由另一人领取3万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发〔2017〕310号)、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发〔2012〕55号)
十、补助项目名称:失独家庭养老安置补助
(一)补贴对象:临潼区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岁以上且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夫妇。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独家庭夫妇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发〔2015〕93号)、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独家庭夫妇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卫计发〔2016〕44号。
十一、补助项目名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二)补贴标准:亩补贴70元;(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四)有关政策文件:1.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1〕39号)。
十二、补助项目名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一)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测算比例不超过30%。
(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农业林业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8〕7号)和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林发〔2018〕130号)
十三、补助项目名称:养殖户关闭搬迁补偿金
(一)补偿对象:畜禽养殖(小区、户)
(二)补偿标准:1、畜禽补偿标准:对按期清栏的养殖场户,规定的强制扑杀补助标准的20%作为畜禽转移费用。具体标准:(1)猪:30公斤以下每头60元,以上每头160元;(2)奶牛:200公斤以下每头600元,以上每头1200元;(3)肉牛:150公斤以下每头300元,以上每头600元;(4)羊:20公斤以下每只40元,以上每只100元;(5)家禽:邹禽每只1元,1月龄以上每只3元。2、养殖建筑物补偿标准:养殖场户自愿拆除的建筑物按照实际丈量面积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00-300元,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建筑成本分类(简易棚、砖混、钢构)确定,对于违建和临建圈舍不予补偿。3、奖励性补助:对按时关闭拆迁的养殖场(小区、户),除给予存栏畜禽和养殖场设施两方面的补偿外,同时给予每个养殖场户3000元的再就业培训补助。但逾期未关闭搬迁的不予奖励。
(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农业林业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临潼区人民政府印发《临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7〕123号文件和临潼区农林局《关于提请审议临潼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补偿方案的请示》临农字〔2017〕134号文件
十四、补助项目名称:重点优抚对象补助
(一)补贴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抗战老兵、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参战涉核人员
(二)补贴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1560元/人月、抗战老兵1670元/人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70元/人月三属(烈属2565元/人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203.33元/人月,病故军人遗属2072.5元/人月)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1080元/人月参战涉核人员700元/人月
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市退役发〔2020〕179号
十五、补助项目名称:城乡低保对象补助
(一)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对象
(二)补贴标准:城市740元/人.月补差发放,农村按380、460、540元补差发放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 市民发〔2020〕42号
十六、补助项目名称: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一)补贴对象: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补贴标准:1325元/人.月供养金;195元/人.月、380元/人.月、585元/人.月按自理能力评估发放护理费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民发〔2019〕142号
十七、补助项目名称:城乡临时救助金
(一)补贴对象:城乡困难群众
(二)补贴标准:按困难程度发放救助金,每次不超过15000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市民发〔2018〕330号
十八、补助项目名称: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50元/人.月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的通知》市民发〔2019〕213号
十九、补助项目名称: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260元/人.月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19〕214号
二十、补助项目名称:孤儿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临潼辖区内孤儿
(二)补贴标准:1000元/月/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市民发〔2019〕258号)
二十一、补助项目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临潼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补贴标准:1000元/月/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转发<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市民发〔2019〕258号)
二十二、补贴项目名称:大学生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1.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
4.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二)资助标准: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1.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3.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4.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民政局、计生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市民发〔2020〕108号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二十三、补助项目名称:孤儿大学生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临潼辖区内孤儿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1400元/月/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转发<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市民发〔2019〕258号)
二十四、补助项目名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临潼辖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
(二)补贴标准:儿童督导员100元/月/人,儿童主任 200元/月/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等12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民发〔2019〕240号)
二十五、补助项目名称: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补贴对象:临潼辖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18周岁以下(不包括18周岁)生活补贴110元/月/人,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6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120元/月/人,二级80元/月/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6号)
二十六、补助项目名称: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补贴
(一)补贴对象:临潼辖区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
(二)补贴标准: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200元/月/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综治办发〔2016〕1号)
二十七、补助项目名称:城镇社区工作人员工资
(一)补贴对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社区警务
(二)补贴标准:1.设立三种岗位。根据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 事务,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社区正职(“一肩挑”)、社区副职、 一般工作人员三类。 2.实行等级管理。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 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设置相应等级。社区正职为 7~18 级, 最低月薪为 3800 元,最高可达 5400 元;社区副职为 4~15 级, 最低月薪为 3480 元,最高可达 4920 元;一般工作人员为 1~12 级,最低月薪为 3200 元,最高可达 4450 元。每一等级对应相应 系数,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计算公式为:薪酬基数(参考 2018 年西安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8724 元)×等级对应系数。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的指导意见》(市办发〔2020〕5号)
二十八、补助项目名称:2020年“公益福彩助力脱贫攻坚自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
(一)补贴对象: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户家庭以及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大学新生;全省福利院(含儿童福利院)阜阳人员中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户、边缘户,以及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
(二)补贴标准:本科5000元/人,专科4000元/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市民发〔2020〕129号,陕民发〔2020〕100号。
二十九、补助项目名称: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一)补偿对象:全区7.33万亩国家公益林涉林农户补助资金
(二)补偿标准:每亩15.75元兑付,其中14元补偿兑付到户,1.75元为区级统筹管护资金。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根据西安市林业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林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市林发〔2021〕4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预算通知》(市财函〔2021〕141号)文件。
三十、补助项目名称: 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一)补偿对象:全区6.89万亩地方公益林涉林农户补助资金
(二)补偿标准:3.5元/亩.年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根据西安市林业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林发〔2020〕5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0〕146号)文件。
三十一、补助项目名称:煤改洁
(一)补贴对象:户籍在本区的所有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城乡居民。户籍认定时间截止为2017年4月1日,此日之后发生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购置费、天然气工程安装费及为采暖发生的购气费购电费,以正式发票为凭计算财政补贴金额。
(二)补贴标准:煤改气;1. 对实施煤改燃气壁挂炉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和支付天气然工程安装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2. 对于实施改造煤改气并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在首个供暖季(次年3月15日)结束后,依据采暖期天然气购气缴费凭证,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补贴用户,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用气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根据实际使用量补贴。3. 政策执行期城镇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农村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煤改电:1. 对实施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改造的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费用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单个采暖产品购置价低于100元的不予补贴。2. 对于购置电采暖设备并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在首个供暖季(次年3月15日)结束后,依据供暖期电费缴费凭证按照每度电0.25元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安装了峰谷分时计量表的居民同时享受峰谷电价补贴(采暖季晚22:00至次日8:00,用电替代散煤采暖执行0.2983元∕度的低谷电价)。 3. 政策执行期城镇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农村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三)业务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7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洁工作的通知》(市发改发〔2018〕152号)
三十二、补助项目名称: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一)补贴对象:2019年新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户
(二)补贴标准:贫困户扶持政策:
一是高效经作产业扶持政策
1.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石榴1亩以上的(要求苗木规格必须是三年生以上带花的营养钵苗木),每亩一次性补助苗木及栽植费1200元;在未产生效益的第二年第三年,每亩每年补助400元。2.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核桃、花椒1亩以上的(核桃苗木规格必须是两年生以上的嫁接成品苗木,花椒苗木规格必须是两年生以上健壮苗木),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在未产生效益的第二年第三年,每亩每年补助400元。3.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猕猴桃、葡萄1亩以上的(要求苗木规格必须是两年生以上健壮苗,藤架搭建完好),每亩一次性补助1800元;在未产生效益的第二年第三年,每亩每年补助400元。4.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油用牡丹1亩以上的(要求苗木规格必须是两年生健壮苗木),每亩一次性补助1500元;在未产生效益的第二年第三年,每亩每年补助400元。5.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油菜1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6.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其他经济作物1亩以上的,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500元;对套种经济作物的,按单项就高原则给予补助。
二是优势畜禽产业扶持政策
贫困户发展中蜂养殖5箱/户以上的,补助标准1000元/箱,总额不超过10000元。2. 贫困户发展家禽(土鸡、蛋鸡等)养殖50只以上的,补助标准青年鸡10元/只,总额不超过10000元。3. 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2头以上的(不低于8kg仔猪),补助标准500元/头,总额不超过10000元。4. 贫困户发展奶山羊、肉羊养殖3只以上的(月龄2个月以上),补助标准400元/只,总额不超过10000元。5. 贫困户发展肉(奶)牛养殖1头以上的(月龄2个月以上),补助标准3000元/头,总额不超过10000元。6. 贫困户发展其他特色养殖的,给予一定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0元。
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临潼区产业生态扶贫实施意见(实行)》(临办字〔2017〕121号),《关于下达区级第一批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临产脱贫办发〔2020〕27号)。
三十三、补助项目名称:村干部工资补贴
(一)补贴对象:各乡镇村干部
(二)补贴标准:村干部补贴发放范围按照大村7人,小村5人确定;我区撤并后共226个行政村,3000人以上为大村,统计为88个,其余为小村计148个;正职按照每月2300元,其他村干部为党组书记的60%核算,“一肩挑”为每月3000元;补贴资金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比例为5:3:2。
(三)业务主管部门:临潼区委组织部
(四)有关政策文件:依据市组发〔2015〕46号文件
三十四、 补助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一)补助对象:四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以及因受自然灾害造成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户。
(二)补贴标准: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C级每户补助1.5万元,D级每户补助5万元。
(三)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临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有关政策文件: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建发〔2017〕393号)精神,“对于修缮加固的,补助标准由每户不超过1万元调整到户均1.5万元。”;D级危房重建补助标准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62号)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5万元予以保障”。
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